云南地接社报价(云南地接社报价及行程)

如何看待“不合理低价游”?

云南地接社报价(云南地接社报价及行程)

       近年来,由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强迫游客购物、欺骗游客消费、暴力冲突等事件频频曝出,严重损害广大游客权益,影响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披着“便宜”“超值”“天上掉馅饼”等美好外衣,实际却暗藏损害游客利益的陷阱。

       1.以“比赛奖励”为名赠送旅游

       游客周某投诉,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组织周某一行5人“零团费”港澳6日游。行程中,导游存在诱导购物行为,所购商品明显质价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计消费9万余元。

       经湖北省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共组织197人赴港澳旅游,其中,55岁以下团费0元/人,55岁以上团费380元/人,未向地接社支付团款费用,地接社需通过游客购物获取成本和收益。

       经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周某一行5人的退货货款9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健身舞比赛”“广场舞大赛”“红歌大赛”等名义赠送组织的低价游,此类产品一定是通过购物或自费旅游项目获益。

       2.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低价游

       游客杨某投诉,广西北海某旅行社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杨某一行3人“零团费”参加桂林3日游。行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玉器店诱导消费2600元,所购玉器严重质价不符。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6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旅游是陷阱,警惕不法商家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的低价游。

       3.街头揽客低价游

       游客龚某投诉,在厦门客运站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厦门一日游,团费原价198元,优惠价98元,合同约定共参观10余个景点。行程中,导游擅自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并安排购物,龚某共消费600余元。

       经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赔偿龚某7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街头揽客莫轻信,低价旅游不靠谱,参团旅游要到正规旅行社门店报名。

       4.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李某投诉,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荆门赴厦门纯玩5日游,团费88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游客带到购物店,诱骗、强迫购置玉器5万余元。

       经湖北省荆门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调解,涉事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团出游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格产品,要选择网评较高的线路产品。

       5.团费明显低的低价游

       游客张某投诉,在苏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云南昆明5日游,团费198元。行程前,张某得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系违法行为,故诉求旅行社全额退款。

       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旅游局调解,旅行社与张某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向张某退回全部团款。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理性报团出游,自觉抵制团费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团。

       早在2016年,国家旅游局就发布了《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旅游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不合理低价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经过多年的整治,线下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大大收敛。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合理低价游转战社交平台,不少旅行社和个人纷纷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发布旅游组团信息,其中可能暗藏陷阱,游客很容易中招,尤其是中老年群体。

       同时,社交平台的不合理低价游中,不乏未取得经营资质的黑旅行社。一些机构或个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招揽组织游客参加旅游活动。由于组织者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也不会与游客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游客的权益面临很大威胁。

       旅游消费乱象频出,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1.旅游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包价旅游产品涵盖食、住、行、游、购、娱等诸多要素,旅行社釆购的旅游产品价格往往比游客单项购买旅游产品的成本低。这是团队游比散客出游的明显价格优势,也是吸引游客参团的主要原因。

       由于各旅行社的产品釆购渠道、采购价格不尽相同,同一条旅游线路的经营成本存在较大的差异,游客难以判断旅游线路的真实成本。特别是市场上有较多旅行社均推出价格差异小的低价游产品时,游客更加难以分辩真实价格。

       由于供需双方的价格信息不对称,旅行社明显占有信息优势,旅游者往往不了解真实价格,更容易接受低价格的旅游服务,使得不合理低价游有一定的市场。

       2.传统的“旅游+购物”利益模式固化

       不合理低价游的运营模式主要依赖强迫参团游客购物消费的形式。虽然近年来,旅行社业务受到旅游电商平台发展及散客化旅游的冲击,但“旅游+购物”的灰色链条关系依然稳固。

       一方面,由于较多旅行社长期以来适应了为购物店介绍顾客并获取回扣的灰色经营模式,在旅游发展新形势下既缺乏创新动力,也缺乏创新能力,难以实现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很多旅游购物店的经营并不依赖于当地居民的购物消费,而主要依赖的是游客购物消费,这使得它与旅行社形成了共生关系,离开了团队游客基本上难以生存。

       因此,在共同利益面前,二者关系是牢固的。一旦这种模式被打破,旅行社、购物店均会面临着生存问题。

       3.游客贪小便宜吃大亏

       有需求才有市场,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游客。

       一些旅行社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尤其是中老年游客,将价格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例如,早前云南10日团880元的报价,来回的机票钱甚至都不够,显然是陷阱,但仍有不少游客愿意往里跳,最终因为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整治需要多管齐下。

       1.政策落地,专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整治旅游消费市场乱象,每年的政策措施也在不断改进优化,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部署,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肃清行业风气。

       近日,各地组织的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以免费旅游、康养体验、保健品推广、食品及日用品赠送等名义招徕旅游者,通过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进行购物,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俱乐部会员、户外拓展、车友会、研学、旅拍等特定群体组织活动的名义,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行动还将严查以低于属地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销售的包价旅游产品,重点是一日游产品;严查地接社“买团”或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团费”的旅游团队的行为。

       2.从购物店源头进行监管

       不合理低价游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旅游购物店。

       要加大对本地旅游购物店监管力度,对现有旅游购物店进行登记备案,实行一店一编码管理方式,强制购物店网络监视系统建设,纳入地方旅游网络实时监控平台。

       要完善旅游购物店台账制度,对于购物回扣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建立旅游购物店保证金制度,对旅游购物店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探索联合街道、社区对旅游购物店实行网格化管理, 明确网络责任管理人,加大对旅游购物店的日常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珠宝、玉石等旅游购物店要及时清理。

       3.平台加入,打击旅游行业违规招徕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大众消费行为习惯的转变,线上销售旅游产品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要警惕不合理低价游从中浑水摸鱼,将监管触角延伸到线上,利用大数据技术严查不合理低价游,与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建立联动机制。

       据悉,此次各地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强网络巡查,创新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对各地通过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排查情况,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执法巡查。

       日前,快手发布关于打击旅游行业违规招徕行为的公告。公告显示,为了维护良好的平台生态环境,快手持续打击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主体用户发布的网络招徕信息、发布旅游产品信息等行为,通过技术手段加人工审核的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违规将给出视频屏蔽、违规资料清理等处罚。

       据了解,2022年3月至今,快手共屏蔽违规视频3545条。

       4.加强宣传,改变消费者单纯比价理念

       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乱象之所以屡禁不止,跟一些游客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轻易选择廉价低质的旅游产品不无关联。一些旅行社恰恰是利用了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然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老年游客、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居民的旅游宣传教育,既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不合理低价游的危害,同时也要广泛宣传参加旅行团的正规渠道。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并加强宣传,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示范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

       同时,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改变单纯比价理念,理性消费,不轻信社交平台的旅游产品信息,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人之所以爱旅行,不是为了抵达目的地,而是为了享受旅途中的种种际遇。因此,打动游客的是细节,赶走游客的也是细节。相信经过此类案件的警示效应,能够遏制不合理低价游现象,游客可以宾至如归,旅游市场重回正轨。

什么是地接社,什么是组团社

       2.2 组团旅行社(简称组团社) domestic tour wholesaler

        接受旅游团(者)或海外旅行社预定,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

       2.3 接待旅行社(简称接待社) domestic land operator

        接受组团社的委托,按照接待计划委派地方陪同导游人员,负责组织安排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

旅行社业内乱斗,组团抢地接饭碗

       组织游客出行(始发地)的旅行社称为组团社;在游览地负责接待的旅行社称为地接社。组团社会派导游对整个行程进行陪同,这叫全陪,全陪的主要工作是监督各地行程的落实,往返机车船的落实,联系各地接社的导游,以及协调游客与地接社/地接导游之间的关系。地接社的导游叫地陪,主要工作是对游览地(接待当地)的食住行游购娱进行具体的落实。国内的夏季云南,长白山,广西桂林北海,贵州,四川都是比较旺的。海南春节期间最旺,因为那个时候国内其他省份都比较冷了,只有海南是热的。

       品橙 旅游 据说,文旅部质量监管所6月接到的最多的投诉不是游客,而是地接社。

        多省市地接社纷纷投诉一些非本省市的组团社“乱入”地接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这类投诉约占总投诉量的50%,”相关人士透露。

        其实,批发、组团、地接“三位一体”的格局早在21世纪初“批零一体”时代就被打破过,但现在,因疫情的原因,这一格局更加支离破碎。

        “乱套”行为大赏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旅行社业务分为组团社、地接社,依据《 旅游 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组团社,是指与 旅游 者订立包价 旅游 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 旅游 者的旅行社。特别是跨省市的 旅游 产品,由当地旅行社招徕游客、与其签订 旅游 合同后,将该游客委托 旅游 目的旅行社提供接待服务。

        但现在,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更大利润,组团社自行与外省市车队、景区、酒店、导游(统称资源方)直接合作,将招徕的游客交给资源方提供接待服务,甚至交通工具选择有长途 汽车 旅游 的,组团社自带导游到 旅游 目的地讲解;相反,部分地接社通过网上销售 旅游 产品,游客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下单、签订合同、支付费用,按照旅行社预定的交通到达目的地参加 旅游 。

        “现在还有更奇葩的旅行出行方式,微商团队手上有几万人的流量,直接找目的地官方去谈一些资源,主办方不提供大交通,客人自行落地西安。这种事情越来越多,导致整个市场的混乱。” 西安大象之旅旅行社总经理梁鹏飞说。

        此外,也有一些游客自行在网上找到地接旅行社,不通过OTA或旅行社,自行签约出游。

        来自南京的王女士想来北京参观故宫博物院,但自己一直未能预约到门票。通过互联网某平台她看到北京当地游内容“三日游,包括故宫,团费399元/人”,王女士加了客服微信后,客服告诉王女士该费用不包括往返火车票,预交99元定金,留下****及车次,到北京后有人到车站接送,当场签订合同并支付剩余300元。王女士预交定金按照客服的要求提供了****及车次。

        到京后,旅行社接站人要求王女士当场签订书面 旅游 合同,但合同中约定了故宫门票以旅行社是否预定到为准,并且行程中增加了五个购物店,王女士拒绝签订该书面合同,旅行社告知如果拒绝签合同,将视为王女士违约,定金不退,往返路费由王女士自行承担。王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签订本合同,并支付剩余款项。实际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告知未能预约到故宫门票,故需要改成其他景点,且在购物店时间延长。最终,王女士对该旅行社进行了投诉,但是损失的时间和心情又怎么补偿得了?

        对此,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苗慧敏认为,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图便宜”,“所谓的去中间化,其实去掉的是中间服务保障,最后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她说。

        而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组团地接相争危害更大。

        “全兼地”模式引忧虑

        2010年,出境游市场曾遭遇过海外地接社导游抵制“全兼地”的事件。2010年,美国华裔地接社打响“反对‘全兼地’第一枪”,此后,英国等欧洲国家、澳大利亚等澳洲国家的地接社也发出呼吁,抵制“全兼地”扰乱当地 旅游 市场的行为。2016年美国加州AB2138法案规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境内导游必须持证带团,无论是相关从业人员和经营者,都得在加州 旅游 营业项目下登记。

        现在,“全兼地”的模式又燃烧到国内,引发行业忧虑。

        “组团变地接,是低价团购物团导致的现象,从最早的华东五市,到‘全兼地’,到现在山东烟台威海市场都出现过种情况。西安为什么没有‘全兼地‘的出现,或许有,但很少,因为西安这边不存在很严重的购物市场去支撑,要靠导游的讲解服务去打动客人,这也使得西安市场还算平稳。”梁鹏飞说。

        但一直受购物团困扰的云南市场情况却不乐观。据质监所相关人士反映,云南文旅厅近期接到多起投诉,诉称外省市一些组团社越过云南地接社,在云南市场进行 旅游 活动,使得刚有好转的云南 旅游 市场秩序再一次面临破坏。虽然云南省规定了只能云南旅行社提供地接接待服务,但在疫情后,依然有外地组团社直接带团 旅游 ,扰乱市场。

        组团社是否可以直接提供地接服务呢?

        在《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需要将 旅游 目的地接待 旅游 者业务做出委托的,应征得 旅游 者同意。也就是说,旅行社根据自己需要决定是否将就地接接待服务委托地接社提供接待服务,并不是必须委托地接社提供。目前现有 旅游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旅行社提供宣传、招徕、签订合同、收取费用、提供接待服务。

        “为了保护当地旅行社及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当地 旅游 市场秩序,有些省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规定只有当地注册的旅行社提供宣传、招徕或提供地接接待服务。但在 旅游 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相关限制的规定。”苗慧敏说。

        苗律师认为,虽然法律并未禁止,但该行为扰乱了 旅游 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团社毕竟对目的地的状况不了解,对资源方控制力较差,特别是在 旅游 旺季接待服务无法得到保障,出现纠纷维权成本较高。建议旅行社应精益求精做好自己的专业,组团社与地接社分开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也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地主管部门也应根据自己行政辖区的实际状况做出限制规定。

        是否会成为趋势?

        “低价市场不断的压缩导致一些组团社出于成本利润的考虑铤而走险,组团社有流量就直接和目的地去谈一些资源,一方面拉低价格,另一方面有一些导游可以不用挂靠旅行社,自谋生路。”梁鹏飞认为,疫情过后,在市场不断压缩的情况下,这有可能成为一种趋势。

        也有地接社认为,这很“正常”。“其实是好事儿吧,做的人多,说明市场就大,然后投入的资金也多,肯定要比之前越来越成熟。当然困难是真实且必然的,竞争多了逐渐会有企业做得更好。”某旅行社创业者表示。虽然该创业者过去也从事的地接生意,但现在已转战“资源投资”。

        对于这个观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 旅游 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并不认同。她认为,组团社直接对接目的地资源,可能会导致游客的服务品质没有保障,组团社可能为了降低利润,找到一些不具备资质与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不专业的服务,相当于把非法一日游“做大做长”了。同时这种操作模式也会导致目的地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无法获取团队信息,扰乱 旅游 市场秩序,导致市场主管部门一直监管的非法组织机构进入市场,在价格上也对合法企业造成冲击。

        “这是一种钻漏洞的行为,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填补监管空白,还合法合规企业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吴丽云强调。

        实际上,经过多年构建的市场体系并非是毫无道理,特别是在疫情过后、出入境市场暂不开放的最艰难的时候,只有上下游共同携手才能真正实现共赢,趁乱获利只会把这个市场越搅越乱,对谁都没有好处。(品橙 旅游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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